各承租方: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合办〔2020〕1号)、市国资委《关于切实做好减轻房租负担鼓励中小企业持续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履行国有企业责任担当,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地区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运行,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担保”)对符合要求的承租我司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给予两个月租金免收、两个月租金减半的政策,现公告如下:
一、减免对象
承租兴泰担保名下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为本次租金减免的适用对象。
1、中小企业的认定范围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2011〕300号)有关规定,根据所属行业予以确定。
2、经营性用房,主要指我司名下对外出租用于进行各类商业服务、生产经营(办公)等经营性活动的房屋。主要包括各类商铺、写字楼和生产车间等房屋建筑物。
二、减免范围
对符合适用条件的承租方,审核通过后,按照2020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内给予承租方2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的政策。租金减免的具体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
三、办理程序
请各承租方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供《承租方租金减免申请表》及申请减免租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至我司,我司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减免事项审批通过后,将及时书面告知符合条件的承租方。
如果减免过程中或减免租金后发现承租方填报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我司有权驳回承租方申请,不给予租金减免,要求承租方补交已减免的租金。
受理联系人:汪经理 联系电话:63753856
附件:承租方租金减免申请表/upfiles/2020/03/202003201650245024.xls
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